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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哥哥是个精神病患者,前几年把人砍伤了,赔偿责任判给监护人父母,今天检察院过来拘留父母,父母是农民,没有偿还能力,请问法律这样可以吗?

离婚 2018-12-20 06:3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民法通则》第十七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
    (三)成年子女;
    (四)其他近亲属;
    (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上述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精神病人监护人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其他人发生争执时代理其进行诉讼。
  • 按过错由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未成年人自己有财产,以自己财产承担赔偿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二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 一般而言这样的精神损害通常包括两个方面的情况,一种是因遭受有形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害而导致的精神损害;另一种是未遭受有形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害而直接导致的精神损害。
    精神损害包括两种形态,一种是受害人可以感知到的精神损害称为积极的精神损害;另一种是受害人由于心智丧失或者其他原因无法感知的精神损害称为消极精神损害。
    当受害人由于侵权行为所导致的精神上的损害达到一定的程度,要求侵权人进行赔偿,这个是非常有必要的,也符合法律的基本精神。
  • 精神病人在伤人时如果没有发病,是正常人,同样要负刑事责任的 。如果是发病期间伤人,那么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病人的监护人需要对民事部分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你父亲是属于不承担刑事责任的 人,那么公安机关就没有羁押的法律依据,可以要求放人,民事部分公安机关可以调解,调解不了,可以让受害者到法院诉讼,不能因为民事部分调解不了而因此羁押你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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