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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想问您。本人2009年5月12午后1点20左右骑摩托车于同方向大莎摩托车相撞,事故原因于肇事者在城镇道路自西向东同方向行驶 当时肇事者骑的白莎摩托车在我前面半个车身,并非前后车 ,肇事者靠近路中间我是靠近路基边上 ,肇事者突然一个方向跑偏车身于我前轮相撞并且把我托到在地,我随即于路旁边电线杆相撞,肇事者见我满脸是血,马上肇事逃逸事故现在,幸好我当时人还算清醒记下了肇事者的车牌号。报警后肇事者于当天被找到。认定他负主要责任。我经过医院治疗眉毛处深及见骨缝了10多针,脸上还有多处不同程度的檫伤,肇事者逃逸怎么处罚?我怎么赔偿?马上肇事逃逸事故现在,认定他负主要责任。肇事者逃逸怎么处罚?

交通事故 2019-02-06 11: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 , 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或者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 关于交通肇事者逃逸后的交通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 先由交警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分清责任。如果比较严重,建议起诉并申请法院查封肇事车辆,如果构成人身损害或者伤残的建议先去司法鉴定中心做伤残等级鉴定;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12万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各自的责任大小来承担赔偿责任。
    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抚养费、后续治疗费;构成残疾的还应支付残疾赔偿金。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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