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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前老公有房子,婚后拆迁了,拆迁房上在女儿名下,如果离婚,是他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

离婚 2018-12-19 17:4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结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购买方的名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个人财产;
    2、结婚前买的房子,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配偶有权要求分割;
    3、法律依据:1)《婚姻法》 第十八条 【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2)《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离婚时,婚前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婚前财产是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婚内财产协议的内容:
    1、明确婚前财产的范围和归属;
    2、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归属及使用方法;
    3、确立夫妻双方在家庭生活中的权利、义务;
    4、协议的生效、撤销;
    5、违约责任。
  • 用婚后收入还房贷的钱,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这钱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对方有权要求婚后所还房贷的一半。原因是:领证后,没有书面约定婚后收入归各自所有的,男女哪一方的收入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2、分居2年,但没领结婚证,法律意义上还是夫妻,没有特殊约定,一方的婚后收入在分居的2年内仍然是夫妻共同财产。
    3、想让法院不判这2年的房货的一半给对方:只能找证据证明双方有书面约定婚后收入归各自所有,或者找证据证明婚后还房贷的钱用的是自己的婚前存款。

  • 1、婚前个人财产在结婚后还是归属于个人,不会变成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不进行分割;
      
    2、法律依据:
      1)《婚姻法》(2001修正) 第十八条 【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婚姻法》(2001修正)  第三十九条 【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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