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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的房子合同写的是租一年,押一付三…但是我们租了三个月有事不到这地方不租了,请问押金能要回来吗

合同纠纷 2019-02-19 22:3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注意买卖出租房屋的两个问题:
    一是买卖不破租赁,在租期到期之前,房屋购买者不能要求承租人腾房。
    二是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买出租的房屋之前要有承租人的放弃优先购买权最好。
    二、买卖出租中的房屋需要注意什么?
    (1)不仅要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注明房屋正在出租,还要将租赁合同作为二手房买卖合同的附件
    如果不按这个要求做,则可能发生以下的风险:
    a、一旦卖方违约不想将房屋卖掉时,即可另行签订虚假租赁合同,将租期约定的很长,将租金约定的很低。
    这样依据“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不论是卖方还是买方都无权主张承租人腾退房屋。这样足以打击买方要求继续购买房屋的意志,而卖方则不用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b、卖方可以降低租金,改变买方的预期收益。
    (2)要明确的约定房屋租金什么时候转由买方收取
    通常房屋租金最迟在买方支付百分之八十的购房款或者房屋产权过户时,转由买方收取。
  • 《合同法》第215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因此,房屋租赁期限不满半年的,可以是口头租赁合同或者书面租赁合同;房屋租赁期限在6个月以上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租赁合同。房屋出租人义务:
    (1)交付出租房屋的义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人占有、使用和收益。
    (2)出租房屋保持义务:出租人应当保持出租房屋符合约定的用途。
    (3)出租房屋维修义务:出租人应当履行出租房屋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怎样预防租房过程中不退押金的问题
    1、租房过程中,在与房东或中介签租房合同的时候,一定要讲房屋的设备以及情况写清楚。如本身就有损坏的设备一定要在合同中注明。水电燃气这些是自然性消耗的设备,如果损坏是不在抵押范围的。
    洗衣机和电视机冰箱之类电器设备要注明品牌型号和购买日期生产日期,即使无法做到也要留意写明,以后及时坏了也属于自然损坏。
    2、当交完房租一定要开具交纳房租的收据,好有盖章或指纹,尽量避免手写的收据和签名。
    如果是通过中介公司租房一定要盖公司章。以免发生纠纷时收据没有法律效力。另外就是付款方式好是汇款,这样有交易记录的,作为证据也很有说服力,切记付现金。
    3、租房过程中一定要将重要文件拍照留底。
    由于合同、收据这些都是纸质的文件,建议大家签好后拍照留底,防止文件丢失后自己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4、如果是通过中介租房,一定要选择大型可靠的中介公司。现在有很多不法的黑中介,一定要多加注意。
  • 租房合同未到期,即使房东愿付违约金,租客也可以不搬走的,租客有权按照合同执行。
    如原房东违反租房合同,除了赔偿违约金,还要赔偿其他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
    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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