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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私人餐馆工作。我已提出辞职一个月。老板就是不同意。如果我直接离开,我就不会得到十天的工资和三百件工作服。如果我不签合同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2-06-05 10:5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厂不签订劳动合同本身就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员工离职后又不发放工资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权益。此外,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 劳动者辞职时用人单位不结算工资,一般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 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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