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合同到11年到期,没续签合同,但一直工作,现在还能要求11个月的双倍工资吗?

合同纠纷 2019-01-26 09:3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合同到期一般会出现两种情形,分别是:合同解除和合同续订。
    一、合同解除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合同期限届满,因为合同目的已经达成或者合同当事人认为合同期间的合作并不是满意等原因,选择解除合同,使得合同终止。
    当然,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合同权利义务也随之终止。
    二、合同续订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合同期限届满,基于前期的合作交流,双方协议选择续订合同。这种续订较为常见的是在劳动合同之中,用人单位对于合同期间员工的表现较为满意而选择继续签订劳动合同。
    此外在租赁合同,特别是在房屋租赁合同之中。
  • 如果没有续签合同,则不能享受停产留薪待遇。你的合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除非公司将你认定为续签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主要看劳动仲裁的项目是什么,如果是计算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那么把劳动者入职第2个月到第12个月期间的已发工资,再合计一下,加个总和即可。
      如果是计算违法解除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那么按劳动者最后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即可。
     
  • 在进行劳务派遣时,用工单位和派遣单位是需要签订派遣协议的,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
    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阜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