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2013年12月2号早晨6点40分;因为我老婆肚子疼的特别厉害,而且下身出血。这时我们一家立刻来到了县医院,大概在6点55左右我们来到了县医院急诊门口;我们一家进急诊去咨询了一下(***)医生,(***)医生让我们去住院部的5楼妇产科,我抱着我老婆走楼梯来到了县医院住院部的5楼?,到了5楼的护士站的时我把我老婆放下,一个(***)医生站在护士站边上,里面还坐着一个医护人员,我就很着急的说我老婆肚子疼的特别厉害、下身见红,请你们医护人员赶快找个床让我把我老婆先放在床上,请你们帮我老婆检查一下,这时(***)医生说你们先去做B超,做完B超再来住院,我很着急的对这个医生说:‘我老婆肚疼特别厉害都不能走路了,下身见红,你还让我去做什么B超。”我没有理会她往前走了几步想找空床把我老婆先放下,可是没看到病床就看到一个小手术室。‘此时那个(***)医生还在后面说:“你不做B超我怎么看病?”在此过程里,***(医生)没有询问我老婆任何情况,没有和我老婆有任何的语言交流,和肢体上的接触,冷漠的瞎指挥,当时我都已经抱不动了怎么去做B超,当时我脑子很乱很急,实在没有办法,只好听医生的,我请医生帮忙找个推车,医生说四楼有推的车床,我妈妈立即去四楼产科找个车床,推着车子来到五楼,我把老婆抱上车子,听(***)医生的话推着我老婆去门诊部三楼做B超,刚到住院部楼下我姐姐赶到,我姐姐看到我妈妈脸色非常难看不舒服的样子,问是谁让我们去做B超的,我妈妈很气急虚弱的说:“是医生让我们去做B超的。”当时我姐姐让我妈妈先休息一下,她陪我推着车去门诊部三楼B超室,从住院部到门诊楼有一段水泥路面,医院里面的推车轮子小,推的过程中会产生剧烈的震动,我老婆后来跟我讲在来回推动的过程中肚子疼的非常厉害,怀疑是这原因引起早产,到B超室一看门都关着,当时我们一家心里很急,很无奈的等了一会还是没有人出现,又等了一会儿来了一个不知是什么人打开了B超室的门,我问她做B超的人在吗?她说B超室的人都在开会,要等到8点钟才上班,看着我老婆肚子又痛疼的样子,我很着急的跟她说请你去帮我联系一下,可是她的回答却是你自己去找吧!我当时心冷了,我没想到县医院的工作人员为什么这么无情,我老婆痛疼的样子她们都看在眼里,却毫无知觉当着没看见,焦急无助的我看着我老婆痛疼的样子心像刀刮一样,却无能为力,这时大概7点40分左右,我姐和我妈妈上来了,我姐就进去问了一下开门的那个人,我弟妹肚子很疼能不能先找个人做一下B超,那个人说我不是医生怎么给你家做B超,又过了一会又说你们有没有B超单,没有B超单也做不了,我姐听了问我妈妈五楼妇产科医生有没有开B超单,我妈妈说她什么也没检查也没有开B超单,就叫我们去门诊部三楼做B超,我姐立即去下楼去找医生开单办住院,等我姐手续办好来到B超室医生也上班了,做B超时B超医生说小孩头已经下来了,赶快去住院部,8点15分左右到住院部一楼电梯门口时,我老婆突然大叫一声说小孩出来了,听到小孩的叫声,姐姐让我赶快把我老婆裤子脱下,电梯门口好多人都在看着我们,我看到旁边药房窗口内站着2个医生,就赶紧去药房窗口喊你们医生哪里去了,快来抢救我老婆和孩子啊!当时时间是早晨8点15分左右,室内温度很低,当时小孩身上无任何东西,我们家人又不敢碰,在小孩出生的整个过程中无任何医务人员在场,这时电梯门开了,姐姐和我推着我老婆进了电梯,姐姐接到了电话对着电话大喊:“请你们五楼医护人员全部出来抢救我弟妹和小孩。”到五楼时只见医护人员站在护士站台,随即让我把产妇推进小手术室,接下来五楼医生处理产妇,四楼产科医生上来抱走小孩,姐姐跟随到下,后来儿科医生看过小孩后建议小孩转院,姐姐就上来和我商量同意转院,我们是上午10点45分左右,县医院救护车护送小孩上盐城妇院抢救。

2013年12月3日早晨大概七八点左右小孩离开了这个世界,失去小孩这种悲痛愤怒的心情,原本我很相信县医院医生的医德水平,才把老婆送去县医院看病,现在看来县院医生存在很多问题,明显欺负我们这些什么都不懂的老百姓。回来后我只想向县医院讨个说法,谁知五楼医护人员都不承认见过我们一家,实在无奈我就去门诊部六楼找领导人调查视频,接待我们的是陈为忠陈主任,我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告诉了他,并且告诉他我为什么要看视频:“我说只想找出当时那个(***)医生,明知产妇病人肚很疼下身出血无法行走,在和产妇没有任何语言上的交流,没有任何肢体上的接触,不尽心尽力检查,还强力要求我们去做B超,导致产妇在一楼电梯外早产。拿老百姓的生命开玩笑,必须给我一个合理的说法。”陈科长了解情况后让我们先去病房,并对我说:“我们会去妇产科了解一下情况,同时会看一下视频里的(***)医生是谁?下班之前会帮你事情处理。”大概4点50左右我们去六楼办公室等待陈科长,5点5分左右陈科长到办公室,告诉我们说:“视频里的(***)医生是妇产科副主任高庆亚。”我当时听了我非常气愤:“身为一个权威性的妇产科主任,有着几十年丰富的临床经验,作为妇产科主任在见到孕妇的表情非常痛苦,不能动弹而且下身出血的情况下,不及时处理,还让孕妇到门诊三楼做B超。由于你的失职整整耽误了一个多小时,导致我老婆在住院部一楼电梯外羊水破早产。现在小孩也走了,失去小孩的阴影让我们一家无法从痛苦中走出。”陈科长说高主任在乡下手术,说等她回来了解情况后给我们一个回话。听了他的话我们就离开了。

2013年12月4日早上我又去了六楼办公室,找陈科长合理解决问题。陈科长却又说高主任在手术,明显欺负我们弱势群体,一味地拖,无法给我们患者说法。我只好报警了要求看视频,当警察来的时候简单的记录了一下我的名字地址号码!警察陪同我来到监控室的时候里面的工作人员却说要他们保卫科的范科长签字,才能看到视频,见到范科长还没有看到视频,范科长却对我说视频有几个点坏掉了,我感到很气愤,真的很纳闷你们县医院的视频,省里来人检查你们的视频永远是好的,一到出事的时候你们的视频点就坏了,欺负我们这些手无寸铁的老百姓,真的很让人气愤,现在必须要给我个说法,由于你们县医院妇产科高主任指路不明,暗刀杀人。我没想到县医院的工作人员为什么这么无情,又过了一会又说你们这时电梯门开了,听了他的话我们就离开了。

刑事辩护 2019-05-14 06:0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转院,是在当前医院诊断救治手段受到限制的情况下,才可以办理转院手续,当前医院可以治疗,是不能办转院手续的。县医院做不了手术要到市医院治疗的,需要办理转院手续。
  • 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
    1.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
    4.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
    5.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处理程序:
    1.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一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
    2.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当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十五天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其中尸检的申请,则应当在病员死亡后四十八小时内提出,由所在地卫生局指定的病理解剖部门进行。
    3.医疗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对区、县或医科大学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
    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4.双方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没有争议的,可以就处理方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区、县或医科大学申请处理。
    对该处理决定不服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接到处理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复议,亦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所作的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 1、手术同意书,由患者本人签字同意。本人不能签字或者不适宜签字的,由患者的近亲属签字同意(如配偶、父母、子女等)。
    2、手术后果及相关措施未通过上述途径告知患者或者其近亲属,对手术造成的非医疗需要的损害,医院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不过,严格来说,手术同意书是否签字与医院是否承担责任之间没有直接关系。即如果医院的医疗行为没有过错,没有给患者造成非医疗需要的损害,即使没有患者签字,也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医院的医疗行为具有过错,即使有患者的签字,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员工上班生病可以依法享医疗保险待遇。
    如果单位没有依法缴纳社保的,可以根据法律规定以及劳动合同约定,要求单位补缴社保。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对于单位没有缴纳社保造成的损失,可以要求单位赔偿,对方拒绝的话可以持相关的劳动合同、工作证明、工资单据、花费单据等情况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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