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自2017年2月底加入该公司以来,已经三个多月了。公司尚未与我们的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说5月份之前的工资不应该由这家公司支付,因为他们私下和另一家公司签订了协议,说我们是另一家公司的员工,只在5月份支付工资,但他们之前加入公司时没有说我们来自另一家公司,直到4月底我们才说我们是另一家公司的员工。我们没有在五月份签订劳动合同。今天,我们突然被要求签署劳动合同,5月前的工资没有得到认可。我们现在要不要和这家公司签劳动合同?

劳动纠纷 2022-06-09 07:2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股东只是公司的投资者,不同于公司的员工,如果股东计划在自己投资的公司工作,在该公司领取薪酬,由该公司帮你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那么就需要与该公司签署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法律上是允许的,关键看两家的态度。《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南宁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