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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a,我是一名在医院工作的员工。在我面试时,财务经理告诉我试用期是两个月。在试用期内,我只拿到2030年的基本工资。试用期结束后,基本工资加佣金绩效可以达到1800。两个月后,她突然告诉我们试用期是三个月。最后,该部门的组长表示,只有在我们表现良好后,我们才会同意两个月的试用期。据说在我们成为正式员工后,工资也是1800英镑。有什么问题吗?因为财务管理员总是一个接一个地反驳我们。她总是反唇相讥

劳动纠纷 2022-06-10 20:2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有证据证明的可以
  • 试用期工资应当由单位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和劳动者当月的实际工作天数来按月结算。单位发给劳动者的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或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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