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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工厂打算搬到东莞,但还没有搬家。首先,一部分人已经支付了费用,现在剩下的一部分人希望得到更少的补偿。员工们不愿意。现在,公司已经撤走了所有领导,每天八小时无所事事。我们现在可以向劳动局要求赔偿吗?

劳动纠纷 2022-06-12 08:5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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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厂搬迁,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职工不愿随迁的,工厂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解除合同,在解除合同时一次性结清工资,并按职工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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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一批人已经赔偿,现在剩下一批人公司想少赔偿,我们可以找劳动局要求公司现在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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