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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医院签订了一份五年的合同。既然我负担不起,我已经提交了辞职报告。合同还有两年到期。医院让我支付违约金合法吗

劳动纠纷 2022-06-13 06: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法有明确规定,除下列两个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结果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保守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结果劳动者违反该竞业限制约定的
  • 劳动合同没有到期,离职不需要支付违约金。但是需要劳动者提前三十天递交辞职报告,以使用人单位提前做出用人安排,及时补足新员工,交接工作。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了专项培训费用,双方也约定了服务期或者劳动者辞职以后违反了竞业限制的约定,在这种情形下,劳动者辞职才需要支付违约金
  • 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只有两种情形:
    1、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2、在竞业限制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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