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

(供劳动者填写)

人 姓????名 李赛云 性别 ?女 年龄 50 民族 汉族

工作单位 福建网能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职业 清洁工

住所 福州闽侯县荆溪镇永丰村浦里64号 邮编 电话 13635290389

1 单位名称 福建网龙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 87867319

住????所 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A区20号楼2层 邮编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姓??名 张长银 年龄 职务 法人

2 单位名称 福建实达物业有限公司 电话 87867319

住????所 福州市鼓楼区善化新村8座2层 邮编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姓??名 林熙 年龄 职务 法人

仲裁请求:????????????????????????????????????????????

一、依法裁决被申诉人1和被申诉人2现金支付申请人十个月工资

经济补偿共计?19543.2元                          

三、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2009-4-28至2010-7-1日单位应缴纳社会劳动保险费2016元                              

                              

事实与理由:

一、 事实:申诉人于2009年4月23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与被申诉人1建立事实劳动关系被申诉人1在2009-4-28至2010-7-1日期间没与申诉人签定书面劳动合同,没有为申请人缴纳社会劳动保险。在工作的五年期间多次被申诉人多次为申诉人涨工资,说明申诉人的工作能力和情况是得到被申诉人1的肯定,但是在2013年10月21日向行政部主管杨欣提出加工资开始的第二天,杨欣就开始处处刁难,具体是拟定工作区域清单,要求做完一项就有申诉人和检查员的签名;每星期中有一两天派人下来在窗户缝隙、塑料管夹角等缝隙中到处摸,摸不到时就用指甲抠,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2013-12-30在当天口头辞退申诉人,并没有提前30天告知以及出具书面证明。被申诉人1和被申诉人2在2012-8-8至2013-12-31日期间没与申诉人签定书面劳动合同。

证据:中信银行交易明细清单、浦发银行交易明细清单、打卡卡号是306.工作区域:A区20号楼2层,门禁:7890#和D区12号楼3层门禁:059100#

                             ?

被申诉人1在2009-4-28日到2010-7-31日期间没有为申诉人缴纳社会劳动保险,单位应缴纳社会劳动保险费为劳动者实收工资的18%共计2016元。 

此致    ?????????                 

  福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附件:1、副本?? ?份;

???2、有效身份证明;

3、证据及证据目录。

??????????????????????????????????申请人:        (签名或签章)

?年????月????日没有为申请人缴纳社会劳动保险。并没有提前30天告知以及出具书面证明。 

此致    ?????????                 

  福州市劳动争议

保险纠纷 2019-05-13 08:3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不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一、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二、如果是给个人工作,不算劳动关系,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 行政裁决是指行政机关或法定授权的组织,依照法律授权,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与合同无关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裁决可以提起行政复议
    行政裁决不属于《行政复议法》第8条第2款所规定的“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的情形。调解行为对当事人的民事权利、义务虽然发生一定影响,但调解是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进行的。
    对当事人权利、义务发生影响的决定因素是当事人的意志。调解没有执行力,当事人可以遵守,也可以不遵守。而行政裁决的内容,直接确定或影响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且行政裁决是行政机关单方面作出的,不以当事人意志为转移,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效力的行政行为。
    行政裁决一经作出,即具有公定力、预决力、确定力、约束力及执行力,因此,行政裁决是可以被提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担任。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劳动仲裁申请书
    2、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工资单等
    3、劳动纠纷证明,比如没发工资,就找证据证明没发工资,工伤就找证据证明存在工伤,等等
    4、身份证明,你自己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用人单位证明,比如工商登记资料
    5、申请劳动仲裁是免费的。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工资应该支付到工作的最后1天。用人单位克扣工资的话,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根据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劳动者有希望拿到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分以下3种情况: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俗称N+1;
      
    3、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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