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1年签定的商品房购买合同房产年限是61年,2013年房产证拿到手后土地证上写着使用年限是40年,(土地证抵押在银行的),这个问题是不是开发商属于合同诈骗?
二、?到土地局问相关领导,他们的回复是:当时开发商是以商业综合用地取得。
请问:既然是以商业用地性质取得,开发商怎么可以用来建居住商品房?
三、?哪几个单位存在失职、失察、错发证的现象?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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