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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母都已去逝,但我所住的房子是已故父亲的名字,且户口上我已是户主,但房产证已遗失,由于马上房子要拆迁,所以只想补办还是父亲名字的房产证,如何补办?且户口上我已是户主,由于马上房子要拆迁,所以只想补办还是父亲名字的房产证,如何补办?

拆迁补偿 2019-01-21 15:5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是家庭成员唯一住房的,不允许拍卖,这里是以家庭为单位,而不是你一人。 另外,即使是唯一住房,但是该住房标准明显高于当地人均水平的,可以采取变通的方式执行一部分。
    如果在债务人尚未进入破产程序时,法院已经对其资产进行拍卖,那么就是按债权人起诉法院判决书执行。但如果是债务人已经申请破产,进入破产程序,只能在债务人破产清算后,根据清算后债务资产情况,按比例偿还债权人,并要按破产法规定的顺序进行清偿。
  • 因为通常拆迁赔偿是按照房产证的,不是按照土地证的。拆迁按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即包括土地和房产二部分补偿给拥有该物权的所有权人。拆迁也分货币拆迁或异地安置。货币拆迁一般会对房产或土地单独计算费用。
    异地安置会按你土地房产面积给予一定补偿后,给出具体面积的安置房产。
  • 房产证丢失补办需办理哪些手续?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补办房产证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申请人到房产局以书面申报权证遗失的原因及其房屋坐落、结构、面积、所有权来源情况及现状和产权人姓名、住址、营业情况等,并且要提供营业旁证(租簿或户口簿),然后填写遗失房地产所有证的具结书,凭身份证明,带上述资料到遗失契证台办理;
    (二)缴纳查档册费,由房产局出具临时收据,并对申请遗失事项进行内部查档校核;
    (三)登报声明,对申请遗失事项校核后,出具证明给申请人到报社办理遗失权证声明的登记手续,等待“遗失声明”见报后,申请人持报纸和临时收据到房产局交给原收件经办人,一个月内无异议者,由申请人向测绘所申请勘丈;
    (四)勘丈入册,由测绘所勘丈、绘图,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案件入册;
    (五)登记审查核准,由房产局负责初审、复审、审批;
    (六)缮证发证,若经审批同意补发权证者,经缮证、校对后,向申请人发领证通知,申请人凭登记收件收据领证。
    经过以上6道程序后,就可以将房产证补办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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