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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在的公司当出面试的时候告诉我是早八晚六,可我现在的工作时间每天都在13个小时或以上,并没有什么加班费,而我现在不想在这个公司上班了,我可不可以向公司索要我的押金和工资呢,如果公司不给,我应该怎么办?并没有什么加班费,我可不可以向公司索要我的押金和工资呢,如果公司不给

劳动纠纷 2019-02-04 04:1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依据我国《劳动法》相关规定,若用人单位需要劳动者加班,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同时该法还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违反上述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你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同时,加班费应不低于工资的150%。
  • 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
    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一)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照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的150%支付加班工资;
    (二)在休息日工作的,应当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三)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 加班费可追溯的时间:原则上按离职前一年,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时效的规定。但是如果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后,又到法院起诉,可以按照民诉的时效追讨2年。
    但是有时法院不按民诉的时效,而按劳动争议的时效。也有法院执行高法的意见,按照连续侵权,就可以追讨到入职之日。
    我要说的是,法院和法院执行的标准是不一样的。包括劳动仲裁也可能执行高法的意见。
    在判决过程中,仲裁员或者审判员要考虑的比较多,比如你单位本身的情况,如果效益好,也许会多判一点。
  • 在公司工作多年,最近通知加班不给加班费,如不同意就调岗该怎么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劳动合同法司机解释的规定,如果公司单方面调岗降薪的,如果您也不同意,则您最好在一个月内就提出书面的异议,并保留相关的异议证据,否则很可能就视为您默认同意了。
    另外,如果公司是按照降薪之后的工资来发放,您也应及时的向公司提出支付工资差额的通知书,并保留该相关证据。如果到时公司还是不改正,您可以要求公司赔偿。
    另,如果公司到时将您辞退了,则可以主张违法解除赔偿金。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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