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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局说开发商没有申报,需要申报,申报后才可以办房产证。现在开发商不给申报怎么办?我有购房合同和房款收据地税局说开发商没有申报,现在开发商不给申报怎么办?我有购房合同和房款收据

房产纠纷 2019-01-20 10:4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  
    一.房产税  向房产所在地的地税机关申报,不需要每月申报,只要按年度或季度申报即可,申报期限跟一般地税税种一样,在申报期后次月10日内(具体以当地税务部门规定为准)  自用房产纳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
    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即:年应纳房产税额=房产原值*(1-扣除率)*
    1.2%  或=房产年租金*12%  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级政府规定。  
    二.土地使用税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缴纳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  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  
    (一)大城市
    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
    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
    0.9元至18元;  
    (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
    0.6元至12元  各地具体适用的单位税额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将本地区土地划分为若干等级,制定相应的适用税额标准,报省级政府批准执行.  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
  • 没有房产证不补偿。建议办理房产证。
    房产证办理流程是: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
    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
    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 2007年3月颁布的《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从这个层面上来说,就算房屋产权年限70年已经到期,业主们仍然可以继续居住。
    而1994年通过,2007年8月修改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进一步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约”,而续约后要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不申请续约也没通过批准的,土地就要被收回——这两者间存在矛盾,这应该是房地产税要出台前要解决的问题。
    不过,房屋的所有权永远都是属于购买人的,而土地是属于国家的。房屋产权到期之后房子毋庸置疑还是属于持有人的,只是矛盾之处在于,房屋要建立在土地上。
  • 房屋拆迁补偿是针对房屋产权也就是所有权进行的补偿。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没有自己是合法房屋所有权人的证明文件(一般是房屋所有权证),从法律意义上说也就不是拆迁当事人,要求得到房屋拆迁补偿没有法律上的支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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