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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成都一家上市公司上班,2014年2月因胆结石住院手术治疗,请病假20天,今天去结算2月的工资,被公司告之:我2月份因只上了10天班,所以2月就只有10天工资,请问:1、公司这样做是否合法?2、公司应该怎样给我支付2月份的工资呢(合同签订的基本工资是1200元,每月除开奖金及加班领的工资是2590元)?是否合法?公司应该怎样给我支付2月份的工资呢(合同签订的基本工资是1200元,?

劳动纠纷 2019-03-03 12:4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必须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岗位,原则上是无效的;
    2、如果用人单位是生产经营需要的调岗,且调岗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侮辱或惩罚性质,工资待遇不降低,与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之间存在相关性,则调岗有效;你作为劳动者应该遵守。当然,调整岗位的合理性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反之,用人单位是基于迫使劳动者离职而调整岗位,劳动者是可以拒绝的。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服从安排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就属于违法解除;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本人工资,即2N;
    3、如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也是有权调整岗位的。当然,用人单位主张劳动者不胜任工作也是需要提供证据的。劳动者拒绝调整岗位的,用人单位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合法解除,但是用人单位也是应该支付经济补偿,即N。
  •  加班工资基数不包括奖金。
      按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加班工资基数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本人对应岗位工资标准计算,指所在岗位法定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不包括奖励性工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n  第四十四条 【加班工资标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n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n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n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n
  • 关于工资奖金福利的区别我来回答:《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工资总额的组成 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第五条 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包括:
    (一)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
    (二)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岗位)工资;
    (三)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
    (四)运动员体育津贴。 第六条 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
    (一)实行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工资制,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二)按工作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三)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第七条 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包括:
    (一)生产奖;
    (二)节约奖;
    (三)劳动竞赛奖;
    (四)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
    (五)其他奖金。 第八条 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一)津贴。包括: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年功性津贴及其他津贴。
    (二)物价补贴。包括:为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上涨或变动影响而支付的各种补贴。 第九条 加班加点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加班工资和加点工资。 第十条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包括:
    (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二)附加工资、保留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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