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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父亲是名乡村医师,在老家没有医疗机构许可的情况下,在药店看病,患者因为心肌梗塞急性死亡,公安刑拘了我的父亲,经过两次法医鉴定均为医疗行为无过错,死亡原因均为冠心病心肌梗塞死亡,但两次鉴定结果诱因不同,第一次为呼吸道感染诱发第二次为药物不良反应诱发,我和父亲承认非法行医这个行为,但是对非法行医致死这个刑事定型有异议,这个构成非法行医致死罪吗?我和父亲承认非法行医这个行为,但是对非法行医致死这个刑事定型有异议,这个构成非法行医致死罪吗?

刑事辩护 2019-03-08 04: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及其药品、器械,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医师吊销其执业证书;给患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
    ”第二十七条“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第二十八条“医疗机构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 非法行医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可以得到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二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 非法行医和诈骗是有区别的,两者不能混为一谈,刑法分则专门规定了非法行医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规定,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对于本罪的理解和认定,司法实践中存在诸多争议。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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