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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房产中介签订的租赁合同,租期为一年,口头协议是中间如果不租了可以提前一个月说,但是没有写在合同里面,但是现行中介不承认,我该怎么办,会按照合同处理,我支付中介违约金吗

房产纠纷 2018-12-31 00:1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对于租赁合同中的中介违约责任判定:租赁合同中中介的违约,首先按合同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违约责任的,要赔偿房产中介的中介费损失,损失包括为促成房产交易而支出的费用以及预期的中介费损失等。
  • 《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
    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
    但是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在订约时对一方违约后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一种预先估算,与违约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不可能完全相符;故此可交由法官自由裁量。法律规定预定违约金,除了给当事人施加心理压力外,也避免了违约后损失计算的麻烦和当事人证明损失大小的麻烦,使当事人能迅速确定自己应当承担的具体责任。
    因此,当事人如需要法院增加违约金额、或者当违约金过分高于损失时,则需承担证明损失大小的责任。
  •  对于口头协议:
    1.如果当事人对口头协议存在无异议,且已实际履行或部分履行的,仅对协议中的质量、期限、价款等合同主要内容有异议的,又不能通过协商达成协议的,按照民法通则第8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
    2.虽然当事人对口头协议的存在无异议,但当事人对协议中的数量、品种、质量、期限、价格等未达成一致意见,且未实际履行的,按合同未成立处理。如已实际全部或部分履行的,依实际履行情况处理。
  • 如果您与中介签订了居间合同,中介为您提供了相应的房屋信息,但是经过您与卖家的协商,双方并没能达成房屋买卖的一致意见,也并没有签订购房合同,也就是说中介公司没有促成您双方买卖合同的签订,原则上您方可以不支付中介费。但是还是建议与中介进行沟通,看是否有后续的问题需要处理,如不想购房而解除居间合同等。
    或者您还想继续看房,可以继续由中介为您提供其他的房屋信息。如果您在中介的促成下,已经与中介、卖家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中介公司已经履行了居间人的合同义务,您方应该根据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中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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