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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与政府签订了房屋搬离补偿合同,政府违约,请问违约金赔偿标准是什么?

劳动纠纷 2018-12-28 02: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进预见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因此,本案关键看对方的延期交货的行为给你造成的损失当然包括你因此而得到的利润。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定金条款适用于对方不履行合同,而不适用于延期履行合同,如果对方不履行合同,你可以要求双倍反还定金,这也就是你的违约金。
  •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合同未到期时出租人和承租人中有一方要提前解除合同,则要提前通知对方,并按照合同约定或协商给予对方一定的补偿。如果合同到期,那么该合同自然终止。租赁合同中对此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应看租赁合同能否继续履行。
    当合同确实无法继续履行或者履行成为不必要时,合同才能解除。 至于租赁合同提前解除的赔偿问题,如果租赁合同未对此约定,承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应由承租人赔偿出租人的损失。
    一般来说,剩余租期超过3个月的,赔偿数额按3个月租金计付;剩余租期不满3个月的,赔偿数额以剩余租期的租金计付。
  •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怎么办?
    买卖合同违约是没有按照合同内的权利与义务执行合同规定,例如房款交付的时间内买主没有缴纳房款,而是拖延了几天,在这几天的过程中,就是买主的违约时间。
    违约的话,可依通过合同内的规定进行解除,违约人不服从合同内的规定的时候,可以找仲裁进行解决或是上诉法院,法院会根据买卖合同进行判定事情的违约责任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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