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广州盈芷服饰诈骗无辜商户共计一百五十多万元

  事件:

  时间,2015年6月。

  “陈展喜”“刘福兰”是负责给“盈芷服装有限公司”拿货的人,从年初至今,一共拿了沙河服装批发市场五十多名商户共计价值一百五十多万的服装货物,全部开的是空头支票,至今货款分文未见。

货款,说不给就不给了。

报警,让警察去抓诈骗犯,警察不受理,说这是经济犯罪,他们不受理,不帮我们捉公司老板。

???????广州盈芷服饰公司在沙河做好多年生意的了,以“广东小陈”名称拿货,整个沙河服装市场都认识。万万没想到这个公司2014年已经申请破产了,他们今年还跟我们拿货,货都是送他们公司仓库芳村坑囗,货款都是欠款未付。直到6月份,公司老板法人代表梁其辉和老总陈家松(是潮汕人)跑人了,仓库也搬空了,现在我们沙河服装债主们一百多人在他们仓库捉住“陈展喜”“刘福兰”是负责给“盈芷服装有限公司”拿货的人等三个人,在仓库日日夜夜看守着他们,不给他们离开,叫他们联系老板还钱,他们说不知道老板在哪里,老板关机不回复。他们欠我的货款三万一千多,其他人有的欠9万,有的欠4万5万,一万多,几千都有共加起来一百七十多万。

好心人见到帮帮忙:想办法,我电话13539457178

离婚 2018-12-21 13:1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收购、代为销售的,有可能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法定代表人的责任: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二)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三)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四)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五)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六)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我国《刑法》第31条规定:“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相关单位犯罪而追究法定代表人刑责的举不胜举。
  •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并不等同于股权转让生效,所以必须关注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的适当履行问题。
    股东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时,切记要注意股权转让与转让前的公司债权债务承担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股东之间或股东与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人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约定股权转让款之后,即受让人应当按协议约定支付款项,出让人应当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出让义务,办理股权出让的各种必经程序。
    至于公司的债权债务清理及股东内部责任的承担则属于另外一个法律关系,可以由各利益方另行商议,协商不成甚至可以另行起诉来解决相关纷争。退一步讲,即使股东想将这两方面的事务一并解决,也一定要在相关协议中约定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以避免因法律关系的概念混淆而产生争议和诉累,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 1.有限公司破产,以注册资金为债务赔偿底线,即注册资金额是多少,按照注册资金额赔付债务。
    2.责任是有限的,那些多出来的债务又债权人自己承担,因为他没有看到该公司的资产负债表,资不抵债还要给他投资,如果存在报表作假,那么可以起诉法人代表和财务人员
    3.公司进入破产程序,肯定是由于资不抵债的原因造成的。由于是有限责任公司,只承
    4.担有限赔偿,所有的清算都是在公司全部资产这个框架内完成。在公司全部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情况下,出资人不需继续承担赔偿责任。也不需要合伙人按比例继续清偿债务了。
    5.如果单纯是出资人,公司破产要承担出资受损的责任,如果是经营者,公司破产要承担下岗回家,职业声誉受损的责任。双方对于破产后还欠付的债务都不需要承担其他责任了。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广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