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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年老人的两个儿子签字写的分家协议,老人不同意并没有签字,分家后儿子没有赡养老人,这种情况下老人可以撤销分家协议吗?具体哪些情况下,才可以撤销分家协议呢?老人不同意并没有签字,分家后儿子没有赡养老人,这种情况下老人可以撤销分家协议吗?

继承 2019-01-28 20:2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如何赡养老人,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
    以对继子女要求为例子:
    继父母和继子女的关系,是因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再婚而形成的。
    《婚姻法》第27条第2款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根据该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产生以下权利义务关系:
    1、继父母有扶养教育继子女的义务;
    2、继父母有管教保护未成年继子女的权利义务;
    3、继子女有赡养扶助继父母的义务;
    4、继父母继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 赡养是法定义务,可以经法院诉讼追要补偿。
    1、老年人基本赡养费。主要包括老年人必然发生的衣、食费用及日常开支;
    2、老年人的生病治疗费用。老年人为赡养纠纷起诉至法院时,人民法院对其已经发生的医疗费及已患一些慢性病将来必需支出的相对确定的药费,应当作为给付内容确定由赡养人承担。
    而对今后可能发生的大额医疗费,其发生金额、时间处于不确定状态。故一般不能判决支持老年人将来可能发生的大额医疗费的请求。从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减轻老年人讼累角度考虑,此法可行。
    3、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护理费用。如果老年人生活不能自理的,其子女有义务照料其基本生活,但其因故不能亲为时,他人或养老机构代为照料发生的有关费用应由子女支付。
  • 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对家庭共有财产的分割,特别是对某些生产、劳动工具、设备等财产的分割。分家折产协议书基本内容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一 ) 立约人的姓名,在家庭中的辈份称呼;
      ( 二 ) 分家的理由、原因和目的;
      ( 三 ) 分割家庭共有财产的合意以及对原家庭债务清偿的安排;
      ( 四 ) 分割后的财产细目及其所有人姓名;
      ( 五 ) 证人姓名;
      ( 六 ) 立约人、证人签名盖章;
      ( 七 ) 立约的具体时间及执行日期。
  • 如果没有特殊情况,法院会对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婚姻法》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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