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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政策的变化,宿舍期满后,公司将不出租。它与员工进行了谈判,并提出了经济补偿,但员工不同意。给予的经济补偿金额尚未协商。经综合考虑,公司决定终止与期限的劳动关系。这需要赔偿金吗?劳动合同已签订7个月

劳动纠纷 2022-07-11 17: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劳动合同当事人经协商一致解除了劳动合同后是否有经济补偿金,关键是看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故该公司在劳动合同期满时,不与张某续签劳动合同,应当向张某支付经济补偿
  •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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