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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婆跟公公的共同财产一套房子,公公现在去世,婆婆想把房子过户到老公名下,公证处说要婆婆放弃继承得那一半,婆婆自己的那一半赠与老公即可,但是公正费用不便宜,可不可以先把房子过户到婆婆名下,再由婆婆过户老公名下,这属于赠与吗?是直接过户老公名下省钱还是先过户婆婆名下,再由婆婆过户老公名下省钱?谢谢公证处说要婆婆放弃继承得那一半,但是公正费用不便宜,还是先过户婆婆名下,再由婆婆过户老公名下省钱?

继承 2019-03-26 16:2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根据《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规定:受赠的房屋,须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而且只有办理了正式的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房屋赠与才算是具有了法律效力。
    二办理房产赠与过户手续的具体步骤:
    1、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关于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2、房产赠与过户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根据《契税暂行条例》规定交纳契税,契税是房屋现值价格百分之三,领取契证。
    3、房产赠与过户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要以办理了房屋产权登记为准。即赠与人和受赠人应在赠与房屋交付之日起三个月内持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及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到房屋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
  • 办理房屋赠与过户相关规定:

      
    1、房屋赠与过户的一般规定
      房产赠与的过户手续:按《公证条例》规定,赠与应在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赠与合同公证,并提交经公证的亲属关系证明书、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及原产权证书办理过户手续。

      
    2、涉及到境外当事人的特殊规定
      境外当事人提交的证明材料按规定需经司法部认可的律师认证或我国驻当地大使馆(领使馆)公证。带着公证书、产权证、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即可
  • 赠与房产过户流程:
      亲属间房产过户可以通过继承方式或遗嘱继承方式变更房屋权属。
      根据《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
    不征契税,当然最划算,但过户手续只能在产权人去世后才可办理。遗嘱继承也是如此,即使做了遗嘱公证,产权人在去世前还是可以随时变更继承人。所以这种方式最便宜,却最不容易得到保障。
  • 未过户的房屋是否能够要回需要究其要回原因,如果合法合理是可以要回的,如果没有相关合同证明也是可以要回的,如果对方能够提供相关证明,是可以依法起诉原房屋产权人。拆迁补偿款是交付给房产证上的产权人的,但是如果买房人能够提供合同证明或者其他证明,是可以要求房产证拆迁人将补偿归还给现在的房屋使用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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