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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丈夫起诉离婚,他的诉求是所回他父亲给我们买房支付的三万,还要求平分房子。买房时我向四姨借了四万,没有借条,四姨出庭有效吗?我丈夫当时不知道这笔借款,但以我俩的收入不借款肯定买不起房,有收入证明,法院会怎么认定?他父亲去世,他是唯一继承人,他想先和我离婚,然后在继承遗产,我怎么办?关于他父亲的财产我可否申请法院调查取证?我被丈夫起诉离婚,没有借条,法院会怎么认定?然后在继承遗产

继承 2019-03-13 18:4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六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房产遗产继承的分割,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第二十八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第二十九条 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 1、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
    2、没有遗嘱的,应该确定哪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3、 最后,才是确定各继承人的份额。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 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与合同当事人的人身密切相连的债权不能作为遗产:
    A、委托合同中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的债权关系。因委托人与受托人个人之间的相互依赖,所以委托人应当承受受托人所谓的法律行为后果,而受托人也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若双方中的一方或双方死亡,则委托合同自动终止,各自的权利义务就归于消灭,而不能将其作为遗产来继承。
    B、劳动合同中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权不能作为遗产来继承,一旦劳动者死亡,则原来的劳动合同自行终止,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权也随之消灭,不能作为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
    C、赠与合同中受赠人的权利不属于遗产范围。
  • 夫妻双方同意离婚,可以去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但是关于财产的分割以及离婚协议书的书写应该是当事人自己做的事情,民政局是不会给予干涉的。
      协议离婚的前提条件是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协商一致,并携带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离婚协议书,照片去民政局办理。
    离婚的情况下,按判决或协议认定遗产,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由除女方以外的男方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
    未离婚的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认定为男方遗产,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由包括女方在内的男方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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