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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带着孩子出门的期间他提出离婚。并将我告上法庭。由于他未交费用。最后没离成?我们之间有一个女儿。?还有一套房子。?孩子他要。?房子在还贷中。写的是我俩的名字。?但是当时的钱是我的彩礼钱十万买下的。?今年他又说不相离了。?除非我净身出户。他说孩子不给我。?房子是给孩子买的。?所以也不给我。?我就是想知道。?我现在是否还能要回我的十万。?如果不能我能分得多少。还有就是。?因为之前他就和我提过离婚。?所以他写过一个协议。?内容是。??如果他在提出离婚。他就净身出户。?但是并没有公正。?这个有用吗?在结婚不到一个月曾经对我动过手。?我是初中毕业。?他是中专毕业。?我曾经是全职妈妈。?出了这件事年前搬出来了。?最近找了工作每个月两千。?他是五千起。孩子两岁。请尽快联系我。?谢谢。他说孩子不给我。?所以也不给我。是否还能要回我的十万。??如果他在提出离婚。?这个有用吗?

离婚 2019-05-26 13:4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夫妻双方在结婚后,双方由于某种原因而选择离婚,可先行就彩礼的返还问题呢进行协商,在则可以在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返还婚前赠与的彩礼,但是一定要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情况。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法院在处理涉及彩礼返还的案件时,就应当返还的范围而言,要根据已给付的彩礼的使用情况,是否在男女双方共同生活中发生了必要的消耗,婚姻关系或同居关系存续期间的长短等具体事实综合把握。在处理方式上也应当灵活运用,特别是彩礼已转化为共同生活的财产时,可将彩礼的返还与分割共同财产一并考虑,在分割中体现彩礼的返还。
  • 首先,若双方对于彩礼没有纠纷,则无须对其进行分割,默认为女方的财产;
    其次,若双方对彩礼存在纠纷,可按照下述规定进行:
    2004年4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此规定,标志着法院正式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对彩礼纠纷问题处理作出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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