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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跟劳务派遣公司签了合同,其他人都是先交了三百块钱,然后签合同。劳务公司就带我们来厂这。因为我朋友跟那个中介老板认识,所以他答应我可以等我发了工资再补交三百块钱。可是进厂后我们才知道我的厂没有跟任何中介公司合作。也就是说中介公司只知道这里招工,就收三百块钱搭我们到门口而已。那请问我那三百块钱如果不交算违约吗?我签了合同。按了手印。(事发城市在东莞。)我们跟劳务派遣公司签了合同,然后签合同。请问我那三百块钱如果不交算违约吗?我签了合同。

合同纠纷 2019-06-06 15:1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不签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 劳务派遣公司没有签合同,员工借支给签的微借贷,不属于违法行为,这种情况只要员工承认就没问题,公司可以马上找该员工补签一下。
  • 首先要看您的劳动合同上是否明确了工作地点、工作岗位与薪酬标准,如果明确了,就依照所明确的去执行,如果确实无法执行,可以依照《关于印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通知》
    第八条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如果没有明确,就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到时候可以依照这几条法规,去当地劳动仲裁提起诉讼。
  • 二手房买卖违约,是否要支付中介费的问题:房屋中介是居间合同,所谓居间合同是指是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另一方当事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其中,报告订立合同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的一方为居间人,给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也就是所只有在促成后才可有报酬取得权,买卖双方因一方违约没有交易成功,房屋中介没有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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