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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在入学申请表的背面,但它只是一张纸。上面说试用期是三天,一年后你才能辞职。我没有注意到。我不知道这是否合法?然后我工作了半个多月,一个月没有辞职。她同意了,但现在我拿到了3600多份工资,只给了我1000多份。她说,我急于辞职,并扣除2200和450基本工资的生活和饮食。然后我认识到,她说,在紧急辞职获得批准后,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我是否可以因劳动者自身原因直接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劳动合同的规定要求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赔偿金可以从工人自己的工资中扣除。但是,每月扣除额不得超过工人月工资的20%。扣除后的剩余工资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劳动纠纷 2022-07-27 07:2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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