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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下,我们与村委会签了份农田租赁合同,承租方是村委会,我们是田户出租方,合同上写着我爸属于家庭户代表,但合同上签字的是我妈名字,这样的合同有效吗。还有合同上写着租赁期限满后(租赁为10年),除政府为公共建设需要征用外,本合同自动延长租赁期限,承租方可以继续租该土地10~15年,双方可以参照本合同条款另行签订租赁合同。这样写是不是合同期满后,我们还是没权利拿回自己的农田。或不租(自己用)。还要继续租给他们,续签合同啊。不然是不是要负法律责任呢。我们与村委会签了份农田租赁合同,这样的合同有效吗。还是没权利拿回自己的农田。是不是要负法律责任呢。

刑事辩护 2019-04-02 09:2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签,合同的内容继续有效适用,只是租赁期限不确定。出租人按照合同约定处理符合法律规定。如果你不提前通知,就属于违约,会给出租人造成房租损失和房屋一定时间的空置。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 出租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当事人可以依据合同约定的法律责任来处理,比如合同有约定违约一方需要支付违约金,那么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也可以双方当事人另行协议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手段解决。
  • 房屋租赁合同签订要注意什么?
    1、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
    2、房屋租赁合同中应写明住房具体情况;
    3、合同要写明住房用途;
    4、合同中要约定好租赁期限;
    5、房租及支付方式;
    6、住房修缮责任的承担;
    7、住房状况变更;
    8、转租的约定;
    9、违约责任;
    10、租赁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 劳动合同到期后,有三利处理方式,分别有不同的法律后果:
    1、可由职工和用人单位协商,续签劳动合同。
    2、如果职工主动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双方劳动关系解除,职工不能拿到经济补偿金。
    3、如果是用人单位不愿意与职工续签劳动合同的,则应该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后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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