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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一名普通的技术工人。我们早上7:30、中午12:00、下午1:00到6:00、晚上6:30到9:00上班,从繁忙时间到9:30,我们总是工作12-12.5个小时。这是否违反了劳动法?不想加班是不够的。领导会穿小鞋子,然后拖欠工资。今天是四月五日。我们一月份的工资还没有发。工厂贴出通知说我们将在4月12日收到工资。我在工厂已经一年了。自从我第一次来这里,从20号到25号,从25号到30号,我每个月都会收到工资。现在将在下个月中旬支付,而我从来没有按时支付过,这样拖欠工资违法吗?我们每个月休息一天,每周工作79小时!

劳动纠纷 2022-07-29 21:5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协商不成搜集证据申请仲裁维权
  • 公司加班应当按照下面的法律规定及标准支付加班费,若没有足额支付,则是违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但法定休假日工作不能以调休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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