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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家已经住了几十年的宅基地,现在老房拆了要盖新房,家是农村的,正要开始盖房了,别人拿着土地证说是他家的地方不让盖,土地证是1995年办的,我想问一下我们现在该怎么办,谢谢了

房产纠纷 2018-12-28 13:3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关于农村宅基地,涉及的法律规定有:《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农村村民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农民宅基地使用权由于是村民基于其身份而无偿取得的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是联系在一起的。
    在一定程度上,宅基地具有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的功能。所以,农村房屋宅基地可以在本村村民之间互相买卖流转,卖给非本村人的属于无效的买卖。
  • 宅基地只能是本村的村民才能享有使用权,城镇户口不能办理宅基地土地使用证,农村宅基地在房子被拆后由村集体予以收回,如需建新房还要重新申请宅基地使用权,所以宅基地是不能继承的。你们作为本村的村民,可以申请在原来的老宅基地上翻盖新房,但你伯父不是本村村民,他无权申请宅基地使用权。
    此复。
  • 征地补偿费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征地补偿标准数额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 一、办理农村宅基地房产证,需要准备如下资料: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六)其他必要材料。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所以,想要办理农村房产证的,首先需要准备好以上的材料。对于材料不是很清楚的,可以去当地房屋管理部门简单咨询一下。
    二、农村宅基地房产证如何办理,办理的流程农村房屋产权证办理流程如下:
    (一)申请人提交下列材料提出申请:
    (二)受理,提交农村房产证办理需要提交的材料后,工作人员会受理
    (三)公告;
    (四)审核;
    (五)收费;
    (六)记载于登记簿;
    (七)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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