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母亲刚去世,请问再婚夫妻一方死后的安葬费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吗?

继承 2019-01-17 11:5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我国《继承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的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由此可见,夫妻一方死亡,并不能以所有的夫妻财产为其遗产,而应当先认定夫妻共同财产,从中划出一半为生存方所有,另一半夫妻共同财产,才可认定为死亡方的个人财产。
    所以你姐姐的公公婆婆的做法是不对的,你姐姐的夫妻共同财产是要分出一半给她的。当然你姐姐还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她丈夫的那部分财产。
  • 再婚财产公证需要哪些手续:  
    (一)所谓婚前财产公证,是指公证部门对结婚前对自己所有财产约定行为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公证的法律行为。办离婚前财产公证,一方面即使婚姻存续时间较长,婚前自己的财产仍归自己所有,另一方面,由于婚前整理清楚,日后不容易出现诉讼。纠纷等问题。  
    (二)再婚财产公证需要哪些手续?请看如下说明:  
    1、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薄;  
    2、当事人婚姻状况证明;  
    3、婚前财产的凭证;  
    4、婚前财产约定书(一式三份);  只要一上材料即可,双方达成协议,对产权无争议,即可办理。

  • 1、夫妻一方死亡,另一方在其配偶死亡后再婚的,仍然享有法定或指定继承权,依法可以与其他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或者按照被继承人所留下的合法有效遗嘱指定继承部分或其全部遗产。夫妻一方死亡,另一方在其合法配偶死亡后再婚的,这是其法定权利,该事由不是再婚一方丧失法定继承权的事由,依据继承法有关规定,再婚一方仍然享有法定继承权,当然也包括指定继承权。
    2、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的,有权处分所继承的财产,任何人不得干涉。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30条。
  • 夫妻离婚时,所应分割的财产仅仅是夫妻共同财产,其范围为《婚姻法》第17条所规定的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以及《婚姻法》第19条中规定的夫妻以书面约定婚前财产以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的部分,即法定共同财产和约定的共同财产。《婚姻法》第17条所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为,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得,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受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婚姻法第18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婚姻法》第19条规定的夫妻约定属于共同所有的财产为约定的夫妻共同财产。约定夫妻共同财产既可以是法定共同财产,也可以是法定个人财产。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湘西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