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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未婚先育,后来分手了,孩子归男方,现在在本地结婚了,也怀孕了,但是不给办准生证

离婚 2019-01-03 08:5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未婚同居生活并生育小孩的,属于非法同居,不受法律保护,但是涉及共同财产分割及小孩抚养的,法院应当受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22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非婚生育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样的权利,亲生父母有抚养的义务,法院会按有利于小孩健康成长原则判决一方直接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
  • 您好,可以到法院诉讼要求其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另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是需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的,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因此如果双方同一分手,则可以根据上述规定,由抚养孩子的一方向另一方主张抚养费。
  • 收养非婚女子生下胎办理准生证:  我国收养法第六条规定: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30周岁。
      [领养儿童手续]领养儿童条件及手续 领养条件:
      
    (1)夫妇双方均年满30周岁;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夫妇双方收养意见必须一致;
      
    (5)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弃婴(儿童)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6)被收养人必须是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年龄不满14周岁。

  • 1、如果是人工流产引产,二胎准生证作废,不再批办二胎准生证。2,意外小产,要在意外之时及时报告计生办或计生局来察看,以确认是意外流产,可以再批办二胎准生证。
    3、如果没有及时报告计生局,事后说是意外,有证明也不足以采信,只能视为人工流产。
    4、投诉是可以投诉的,你可以投诉试试,投诉能不能成功,很难说。你投诉到人民政府,计生局会派人调查的,如果调查结果确实是意外,有可能批办准生证,如果调查结果还是难以确定,不会再批,如果调查结果是医生开具的证明不真实,不批准生证不说,还会追究医生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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