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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准备提前写个遗嘱,请律师帮忙看看遗嘱是否有效合法。??本人,身份证号,为防止百年以后多处房产引起纠纷,特立此遗嘱,表明我对自己所有财产在百年之后的处理意愿。??基本情况,本人离婚,和前妻育有一女,即大女儿,归本人抚养。现有一女子准备结婚,腹中有胎儿一个多月。?其中A和B为本人婚前个人财产,A为住宅,B为商铺,C为住房且本人再婚前已付了首付,还贷款还了一年多,再婚后仍旧继续还贷。ABC房产证均只有本人名字。实际所有出资也都是本人自己。??1.?本人之婚前个人财产-A房产,由大女儿(身份证号?)继承。本人父母(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百年以前拥有此房屋之居住权。其他人无此房屋之居住权。由此房屋产生的任何收益例如出租租金或者出售所得归房屋产权所有人及本人父母所有。??2.本人之婚前个人财产-位于上海闵行之商铺B,由女儿(身份证号?)继承。本人父母(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百年以前拥有此房屋之使用权。由此房屋产生的任何收益例如出租租金或者出售所得归房屋产权所有人及本人父母所有。?????3.本人名下之房产-位于上海闵行之商品房C,此房产属于本人之部分财产由本人再婚后所生亲生子女继承。若再婚后无亲生子女,则此房产属于本人之部分仍由本人的大女儿(身份证号)继承。本人父母(身份证号)百年之前拥有此房屋之居住权。???另外,我想限制未来可能的养子女和再婚配偶的父母的居住权和继承权,需要如何写。谢谢!???????????????????????????????????????????????????????????????????立遗嘱人:??????????????????????????????????????????????????????????????日期:是否有效合法。表明我对自己所有财产在百年之后的处理意愿。???????????????????????????????????????????????????????????????????立遗嘱人:

继承 2019-05-15 08:0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子女一般情况下都有法定继承权,但是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所以子女的究竟能不能继承遗产,要根据综合情况,考虑是否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的遗嘱存在。
  • 再婚后的财产,属于再婚夫妻个人或者共有部分,在再婚夫妻没有死亡之前,子女无权分配和继承。
    再婚夫妻一方死亡,首先需要对财产确权,确定那些财产属于死者个人所有。规定是,再婚前的登记在个人名下的属于登记人婚前个人财产,再婚后取得共有财产有一半属于死者个人所有。
    以上属于死者的合法财产可以作为遗产,有继承人办理继承。
    先看死者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遗嘱,就要按照遗嘱执行继承。
    无遗嘱前提,要按照继承法规定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再婚配偶),死者子女(死者所有亲生子女和继子继女),死者爹妈,三方平分继承属于死者个人合法拥有的全部财产。
  • 再婚家庭,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再婚的亲生父母与子女之间,再婚期间继父母与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之间,均可以互相继承对方的遗产。但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子女被送人,与他人形成养父母与养子女的抚养关系,子女与亲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的成立而消除,因此,养子女原则上不拥有对生父母财产的继承权,但被收养人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又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除可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外,还可分得生父母的适当的遗产。
  • 所谓附义务的遗嘱,是指遗嘱中明确指定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必须履行一定义务的遗嘱。  对于遗嘱是否附义务,各国法律有不同的规定。我国继承法没有对此作具体的规定,但结合我国《民法通则》和其他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可以得出,遗嘱中所附的条件或义务应符合国家法律规定,不能违反善良风俗,且所附的负担应有实质意义,否则将视负担不存在或者无效。
      按照我国《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继承法意见》)第43条的规定,附义务的遗嘱继承,如义务能够履行,而继承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经受益人或其他继承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附义务那部分遗产的权利,由提出请求的继承人或受益人负责按遗嘱人的意愿履行义务,接受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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