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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今年20岁,未婚。工厂说我只报销医疗费,其他人不赔偿。工厂是否遵守法律程序?

劳动纠纷 2022-08-10 12: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有没有签劳动合同呢
  • 欠你工资多长时间了呢?有对方身份信息吗
  • 发生工伤工厂不管的,劳动者或者其直系亲属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的一年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及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若用人单位未依法购买工伤保险的,又不承担赔偿责任的,可以申请仲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2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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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说只把我的医药费给报销,其他的就没有任何补偿。工厂这样符合法律程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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