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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说,在具体操作流程出台后,企业解雇了员工,恶意拖欠工资。现在工人们申请仲裁。原工作企业向劳动者支付双倍报酬和拖欠工资,但仲裁申请不能送达原工作单位。原因是原单位不复存在,法人变更,厂名变更。我该怎么办。但原来的工厂仍然正常运转。请请专业律师回答,谢谢

工商事务 2022-12-04 07:4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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