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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这样子的?我跟人私下转让接手了一栋出租房?这个事情是一手房东默认允许的?因为是转让的?时间是5年?

11年4.30-?16年4.30?

但是我接手的时间是14年7月?真正到手的时间是只有一年半的样子

在把转让费给了二手房东后?大概20多万?但是现在快到期了

本还没回来?房主要吧房子收回?

当初看到时间只有一年半?

我是看到合同的条件?是?在同等条件下?我是享有优先受让权的

就想?这房子已经不是新房了?要涨价不会涨到哪里去?

但是没想到??今年房主就在出租屋的隔壁建了一栋新房?二楼以上与我经手的旧房打通了?他为了方便管理就

想把我挤走了?好吧房子统一交给下一个人管理?(也是为了让旧房跟着新房升值,不然他房子旧?不这样子统

一转?基本以后很难转?我是这样想的)??按理说合同确实马上就要到期了?要我走基本我是没话说?法律也站不

到我这一边

但是他所说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授予权?他是这样实施的?他吧旧房的价格由原来的176?提到了和新房一样的价

格260??要我吧旧房拿下才可以继续租给我??但是旧房176?他已经涨价过几次了?涨到190的价格已经很难维持

了?但是要260?那基本是没人愿意住的??他想这样变相赶我走??请问?您看完后?有什么能够指点我一下的

么???诚谢。

合同纠纷 2018-12-26 08:3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承租方行为不满足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房东可以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形,而合同又约定了一方提前解除合同需承担违约责任的,则房东需赔偿承租方损失。
  • 租赁合同是转移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合同。
    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目的是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出租人也只转让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而不转让其所有权;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须返还租赁物。
    这是租赁合同区别于买卖合同的根本特征。
  • 租房合同属于不动产租赁合同,是租赁合同的一种。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是一种承诺合同,也就是说,合同一经签订,即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出租人不仅应按时交付作为标的物的房屋,而且交付的房屋应符合约定的使用目的。
    凡对标的物享有合法的使用权的人,都有权将其使用的标的物转由他人使用,成为出租人。承租人不得以出租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拒绝支付租金,只能要求出租人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
    同时,《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 未能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小产权房在出租过程中,不仅办不到《房屋租赁证》,而且也不能作为承租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用于居住的合法场所。因此,未能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小产权房的租赁行为是不受我国法律所保护的,一旦引起纠纷,必然导致租赁合同无效。
    其法律风险显而易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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