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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迁安置房产证还没下来,我是户主,动迁协议是我签字的。如果要交易的话,和买家签个买卖合同,是否需要动迁协议上的所有被安置人人签字呢?

如果做成借款合同,以房屋抵押,是否需要他们签字?动迁安置房产证还没下来,是否需要动迁协议上的所有被安置人人签字呢?以房屋抵押,是否需要他们签字?

房产纠纷 2019-01-21 13: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借款抵押合同属于主从合同关系,借款合同为主合同,抵押合同为从合同。  主合同,是指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同中,不以他种合同的成立为条件而独立存在的合同。  从合同,是指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同中,必须以主合同的成立为条件而存在的合同。
    从合同是一种非独立性合同,对主合同具有成立方面的依赖性,是具有附属或依附意义的合同。在借款抵押合同中,借款合同属于主合同,抵押合同属于从合同。  主从合同存在如下关系:主合同有效,从合同不一定有效;主合同无效,从合同必无效。

  • 1、乙方债主在债权到期后,当然有权起诉向债务人追讨债务,但起诉后能否用已经抵押给甲方的房产来偿还乙方的债权,还要看具体情况。
    2、如果房产抵押给甲方已经办理了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有效。如果进入诉讼程序,法院判的话会用此房首先偿还甲方的债权,偿还甲方后有剩余的,再用来偿还已经的债权;如果没有剩余,只能用债务人的其他财产偿还乙方的债权了。
    3、如果他们双方虽然口头或书面约定了用该房抵押给甲方、但并没有到房管局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未生效,乙方起诉后,法院可以用此房偿还乙方的债权,而不用管在先的甲方和债务人的房产抵押合同。
  • 买房子贷款怎么办理:座落在城镇(包括市区、县城、大集镇)且原则上为借款人现居住地或工作、经商地。已签订了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以下简称《购房合同》),并已支付40%以上的购房款。
    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质押,所购买房屋现值不低于人民币30万元。同意在贷款行办理银行卡(折),每期贷款本息委托贷款行扣收。必要的证件;抵押住房的房地产权证、抵押财产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借款人签订的购房意向书、30%以上购房收据或证明文件;贷款人认为必须提交的其它资料。
    执行人民银行的规定。如遇法定利率调整,期限为1年以内的,执行合同利率,不分段计息;期限为1年以上的,则于次年初执行新的利率。借款人应按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还款计划归还贷款本息。
    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按季付息,到期结清本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按月等额分期偿还贷款本息⑴借款人向贷款行提出贷款申请,并向贷款行提供相关资料。⑵贷款行受理借款申请后,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审查和审批。
    ⑶经调查、审查、审批同意后,要求借款人在贷款行开立存款账户或银行卡,并与借款人和抵押人签订借款合同,同时办妥抵押登记和保险等手续。⑷贷款行办妥上述手续后,当日发放贷款,将款项转入借款人在贷款行开立的存款账户或银行卡上。
    ⑸借款人每月(季)末20日以前在其理财卡账户存入足够金额缴纳每期还款金额,并在到期日结清全部本息。贷款归还后,贷款行注销抵押物,并退还给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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