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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期房,最开始的购房协议是2014年12月31日交房,但是后面办网签时合同是2016年6月30日交房,如果找开发商付违约金,2014年交房的购房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果购期房,最开始的购房协议是2014年12月31日交房,如果找开发商付违约金,是否具有法律效果

房产纠纷 2019-05-15 05:2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电子商务网签功能将摆脱繁杂的传统纸质合同,据介绍,实行网上签约之后,还可杜绝开发商“一房多卖”的伎俩。网上签约的程序为:
    1.交易双方当事人根据网上公示的商品房定金协议或买卖合同文本协商拟定相关条款
    2.由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网上签约系统,打印经双方确认的协议或合同
    3.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
    4.在电子楼盘表上注明该商品房已被预订或签约。
    每一宗交易的网上操作程序应在24小时内完成。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商品房买卖中违约金的补偿性质: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 如果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过低,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依据合同法的规定是可以向法院请求增加赔付额。
  • 房屋遇到拆迁而要向开发商征收的时候,往往会与开发商签订相应的合同,维护好个人的拆迁协议。新政下怎么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合同
    是否属于合法建筑
    查看对照自己的房屋建筑是否有产权证书,是否能对抗第三者的主张;若没有法定的产权证书的话,是否有规划建设许可证?是否有当地建设管理部门、土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是否有买卖合同?等等,并抓紧时间补办产权手续;
  • 和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预定合同实际上是一种预约合同,它本质上是一种预约,而非本约,即你和开放商之间有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一种意向,是一种订约行为,不是买卖行为,即两方承诺到时候履行买卖商品房的协议,它同商品房预售合同不一样,预售合同对买卖合同内同作了详细的规定,且交过部分购房款,视为实体合同,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后,产生了法律效力,开放商不能再将其卖给他人,如果开放商一房二卖,就可以起诉要求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或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赔偿。  在商品房交易中,本约即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而房屋预订协议书则是约定订立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预约合同。
    两者在法律上也具有不同的性质和效力,商品房买卖合同在房屋预订协议书成立时尚未成立,而房屋预订协议书的订立后,当事人也仅仅负有将来要订立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义务,对于商品房买卖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则要通过商品房买卖合同来加以约定。
    因此,商品房预订协议书并非商品房买卖合同本身,而是一种独立的合同,对买卖双方而言不具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束力,其性质属于预约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在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解说中也明确了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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