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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没有公司股份只是聘任形式,现在为了获得股份,以公司名义贷款获得购买公司股份的资金,是否合法

公司企业 2019-01-29 21: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滥用公司法人地位的表现主要有:第一,公司有名无实,徒有躯壳,实质上已经沦为股东个人的工具或化身。第二,公司注册资本显著不足。第三,利益公司形式规避法律义务、合同义务、侵权债务等。
    规避法律义务是指当事人以迂回方法规避直接违法法律规定,但却足以使某项强行法立法目的落空的行为。利用公司独立法人人格回避合同和侵权债务的情形非常多,通常是股东依据公司独立人格,以公司名义承担公司本身并未因此受益的债务或与公司本身极为不相称的风险,造成侵权债务关系中的股东与公司错位,导致股东仅享有权益,而公司独立承担风险的不公正状况,并最终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如负有债务的股东(包括法人股东)申请设立新公司并把自己的财产转换为在新公司中的出资,或者把本公司的资产无偿转移到新公司,以逃避债务。
  • 不同的银行,不同的贷款产品,对公司法人的要求的要求不同。建议需要办理贷款的公司法人到银行或者放贷方咨询了解,另外公司贷款需要以其公司的资产来偿还,与股东一般没有连带关系。
    借款合同的当事人是银行和公司,不按约定归还借款银行一般要求解除合同或者宣布借款全部到期由公司一次性归还全部借款、要求公司承担约定的罚息、基本上银行都会胜诉的,如果公司未按判决履行,将面临强制执行。
    至于那个控制人,与银行无关,属于公司内部治理的问题,公司可以要求其归还。 综上:如果公司和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行为,股东未虚假或者抽逃出资。公司(法人)承担还款责任,法定代表人无责任,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 需要办理股权转让手续,到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详谈电话或短信联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七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三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七十四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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