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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做贷款才知道我03年八月份同时给15个人做了贷款担保人,导致我现在房贷下不来,有了不良记录,但是这15个人我都不认识,每个人贷款2千,3千的,这种情况我怎么才能撤销担保人,能起诉银行吗买房做贷款才知道我03年八月份同时给15个人做了贷款担保人,这种情况我怎么才能撤销担保人,能起诉银行吗

银行 2019-05-10 06:4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房贷的担保人中途更换原则上是可以的,前提是债权人同意。《担保法》第七条,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二、房贷担保人的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本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工作、收入相对稳定;
    3、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其账户内有1年以上缴存额;
    4、无公积金贷款余额及其他不良债务;
    5、借款人未全部偿还贷款本息或撤销担保之前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6、担保人年龄加担保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法定的退休年龄。
    三、自然人担保应提供担保人身份证、户口簿、收入证明及住房公积金帐号,并与受托银行签订保证合同。
  • 根据《担保法》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即担保人可以撤销担保:
    (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所以只有在债权人与债务人双方串通且你有证据证明的情况下免除担保责任。
  • 个人担保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个人可为有限公司做债务担保吗? 法律对于担保合同的签订主体并没有限制性规定,所以个人可以为有限公司做债务担保。
      但是签订担保协议的个人需要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合同法》
      第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担保法》
      第七条 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 1、申请法院追加债务人吧。
    2、按时到庭,不要无故不开庭。如果你不去,可能会对你缺席判决的。
    3、如果是保证担保,还可以依据法律规定提出抗辩。可以在开庭时调解解决。
    4、可以咨询律师。
    5、既然给别人作担保,就该有被债权人追债的思想准备。希望你可以正视这个问题,好好解决,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最差的结果就是你替债务人偿还欠款,完了你也要及时向债务人追偿回来。
    6、希望你可以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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