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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参与了打架,但是我不是主犯,是帮朋友打架,对方连轻伤都没有,只是稍微鼻子有点挫伤,去医院检查医院说不算轻伤。 但是对方要5万元,说我拿刀子吓唬他。律师请问我用坐牢吗?我参与了打架,但是我不是主犯,对方连轻伤都没有,去医院检查医院说不算轻伤。请问我用坐牢吗?

刑事辩护 2019-02-10 12:5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根据你所述情况,如果没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那么按五年以下量刑。主犯很难定为缓刑。
    2、依据:寻衅滋事罪:《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节恶劣”:
    (一)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
  • 打架,朋友 可参考以下条文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因此,如果双方有辱骂并打架的行为,就已经构成了寻衅滋事罪,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 交通事故赔偿,不是按轻伤或重伤等处理。
    是按专业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伤残鉴定意见来进行。
    伤残等级划分:本标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I级(100%)到第X级(10%),每级相差10%。
    伤残等级划分依据见附录A。法律规定交通事故的主要赔偿项目有: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护理费、护理人员的误工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   打架致使受害人受伤,经鉴定达到轻伤以上的,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量刑。2013年实施的新刑事诉讼法引入了刑事和解制度。如果犯罪嫌疑人和受害者就赔偿问题达到协议,取得受害者谅解的,司法机关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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