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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情:甲因资金周转出现问题,2009年1月1日分别向乙、丙借款20万元和30万元,并以名下一栋价值110万元的住房分别于乙、丙二人设立了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9月,甲再次向丁借款30万元,并再次在上述住房上设立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与乙、丙二人债权债务到期,甲缺乏还款能力,乙、丙二人主张行使抵押权,欲将该房。经查发现甲曾在2008年10月、11月分分别与戊、己二人以该栋房产设定过抵押,担保均为10万元。丁听闻此消息,也找到甲,主张提前行使抵押权。问题:1、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若将该房产拍卖,本案中数个抵押权人应按何程序受偿?请说明理由。 2、若本案中该房产仅价值50万元,数个抵押权人将如何受偿?说明理由。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主张提前行使抵押权。若将该房产拍卖,本案中数个抵押权人应按何程序受偿?

房产纠纷 2019-06-14 13: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担保法》第三十四条有明确规定:“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这样也就从法律上明确了抵押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
    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是抵押合同成立的法律要件,但并不是所有的抵押合同仅凭书面订立既可生效,有的还需要依法登记,对于哪些财产应依法登记,《担保法》第四十二条有明确规定:
    ①以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②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规定的部门;
    ③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
    ④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
    ⑤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企业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 抵押贷款的房屋抵押人长期不还款,法院是可以拍卖房产的。竞拍流程如下:
    1、竞买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保证金;
    2、竞买人凭银行进账单及人民法院财务收款凭证到拍卖机构办理竞买手续;交纳保证金人数不足两人的,不得举行拍卖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充抵价款,其他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三个工作日内退还;
    3、拍卖成交后,拍卖机构制作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拍卖报告。拍卖成交确认书对付款时间、拍卖财产的交付等严格按约定或者法律规定执行。拍卖报告应包括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竞买情况、拍卖结果、成交确认、拍卖笔录等详细情况及相关副本。
    4、拍卖机构应在拍卖成交后三个工作日内,向人民法院对外委托管理部门移交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报告及相关材料,对外委托管理部门在接到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报告后三个工作日内将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报告及相关材料移送业务部门。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人民法院规定的期限内将价款全部汇入指定的账户。
    6、支付拍卖机构佣金。佣金包括了工作人员前期调查、寻求客户、组织拍卖等发生的实际费用,拍卖机构不再另行收取其他费用。
    7、买受人全额交付价款后,业务部门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制作出裁定书,送达买受人,并在裁定书送达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理拍卖财产的交割手续。
  •   拆迁有抵押权的房屋如何补偿  迁设有抵押权的房屋,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当按《上海市房地产抵押办法》的规定,就抵押权及其所担保债权的处理问题进行协商,并向拆迁人提交有关书面协议后,被拆迁人方可取得补偿款或者安置房屋。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货币补偿,并将补偿款向公证机关办理提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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