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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年6月29日开始工作,今年2月29日离开。2014年,我在其他单位工作了四个月。我有几天的年假?请给我一个准确的数字。非常感谢。

劳动纠纷 2022-08-29 11:1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
    1、你可以主张一个半月的工资,同时可以要求A公司支付08年2月1日至9月1日双倍的工资。
    2、原来的合同没有自动解除。
    3、可以要求补交保险。
    4、你可以向A公司提出辞职,因为公司本身违反劳动法律,你不必遵守提前30日通知的义务。
    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请问你具体什么事情
  • 你好,休息休假管理制度如下:
    1、对于休息日安排工作的,只有在不能安排补休的情况下,才支付加班报酬(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对于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无论是否安排补休,都需要按照规定支付加班报酬(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
    2、我国的法定节假日根据《劳动法》第四十条规定,有元旦3天、春节7天、国际劳动节3天、国庆节7天;根据 2008年1月1日施行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还包括清明节3天、端午节3天和中秋节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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