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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5年12月进入长沙的一家私营公司,直到2016年4月才签署劳动合同。4月14日,公司副总裁通过电话直接告诉我,我不需要再去上班了。4月15日我被要求去公司交文件后,我仍然拖欠3月份及以后的工资,我的工资要求也没有结果。能否进行劳动仲裁?

劳动纠纷 2022-08-30 18:3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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