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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律师,我帮父母出资买了一套两限房,是父母两人的名字,现父母岁数大了,为避免父母百年后的家庭财产纠纷,想让父母现在写一份房产遗嘱,以保全自己的利益。请问这份遗嘱应当怎么写才有效?用做公证吗?想让父母现在写一份房产遗嘱,请问这份遗嘱应当怎么写才有效?用做公证吗?

继承 2019-02-27 02:3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
      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遗嘱公证应当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由其中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
    因特殊情况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当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人应当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见证人、遗嘱代书人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
  • 公证遗嘱是所有的遗嘱形式中最具有效力的一种,《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正因为公证的法律效力最为明显,因此对于公证遗嘱本身的要求也是严格的。  
    (一)公证遗嘱必须严格按法定程序办理:
    1、申请。申请人须填写公证申请书,并出具身份证明、财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
    2、审查。主要审查遗嘱人是否有完全的行为能力,遗嘱的内容是否合法,遗嘱人对遗嘱处分的财产是否享有处分权,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等。
    3、予以公证。  
    (二)公证必须到的公证机关办理,一切单位领导、组织、街道、政府机关等证明都不能称公证。  
    (三)公证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办理。由于立遗嘱是与人身关系密切相关的民事法律行为,就象结婚、离婚、收养等一样,是不能由亲属朋友或律师等代理办理的。如果遗嘱人确有病而无法出门或出门有困难的,可由他人代理去请公证员到遗嘱人的住所当面办理公证手续。  
    (四)遗嘱的审查必须严格根据法律而办理

  • 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和立遗嘱人死亡是遗嘱继承的事实构成。
    2、遗嘱继承直接体现着被继承人的遗愿。
    3、遗嘱继承人和法定继承人的范围相同,但遗嘱继承不受法定继承顺序和应继份额的限制。
    4、遗嘱继承的效力优于法定继承的效力。
  • 遗  嘱
    立遗嘱人(姓名、别名、曾用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服务处所、住所地、居住地、公民身份号)。
    为了×××,特请×××和×××作为见证人,并委托×××律师事务所×××律师代书遗嘱如下:
    一、立遗嘱人所有的财产名称、数额、价值及特征:×××
    二、立遗嘱人对所有财产的处理意见:×××
    三、其他说明事项:×××
    本遗嘱一式×份,由×××、×××、×××保存。
    立遗嘱地点:×××
    立遗嘱时间:公历××××年××月××日
    立遗嘱人(签名并捺右食指印)
    见证人(签名,无利害关系人不得少于二人)
    代书人 ×××(签名)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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