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在我6岁时,因家里盖楼房爸爸收拾房子时触电去世,爸爸去世后,奶奶爷爷和妈妈打官司分财产,财产大致明细:上下两层五间楼房,都是门头房,一套带院四间平房,最终判决我归妈妈抚养,楼房上下两层两间归妈妈,一楼两间二楼三间归奶奶爷爷,剩余一楼一间归我,我的这一间十八岁前归爷爷奶奶代管,带院四间平房归姑姑,当时姑姑没结婚。现在我已经27岁,姑姑前几天打电话跟我说我的一间房子连同奶奶爷爷的那些房子在前些年办理房产证的时候名字都写的我姑姑的,爷爷已经去世了,奶奶还健在,现在我要咨询下,这种情况下,我奶奶爷爷的这些房子按照法律能都分给我一部分,代位继承能适用吗,毕竟当时爸爸是因为这套房子去世的。谢谢奶奶爷爷和妈妈打官司分财产,姑姑前几天打电话跟我说我的一间房子连同奶奶爷爷的那些房子在前些年办理房产证的时候名字都写的我姑姑的,代位继承能适用吗

继承 2019-05-11 11: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25条第
    (1)款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9条同时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遗产分割后表示放弃的不再是继承权,而是所有权。”该《意见》第50条还规定:“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不予承认。”
  • 根据出租房屋用途的不同,房屋租赁合同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住宅租赁合同,一类是工商用房租赁合同。在住宅租赁合同中按照出租房屋所有权的不同,又可分为公房租赁合同、私房租赁合同和公房转租合同。
    目前公房租赁合同的特点一般具有不约定固定期限的租期,租金标准由政府统一规定;而私房租赁合同的内容则是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由双方协商确定。
  • 代位继承的效力:具备相应要件时,代位继承人以被代位继承人之顺序进行继承。在继承时,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被代位人的应继份额。如果有两个以上的代位继承人,则由他们共同继承,按人数均分被代位人的应继份额。
    中国《继承法》第11条明确规定:“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们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屯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