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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2017年2月份从小区物业地方租的店面(店面的产权就是物业用房),然后装修准备开业。但从17年4月底开始,店面的一面墙就开始渗水,地毯也都被弄湿起翘。追究原因,是因为隔壁的店面里面住了很多人,他们在隔壁店面的卫生间里面冲凉洗澡,但是卫生间未装修,并未有做过防水。(他们的卫生间和我们公用一面墙)。他们和我们一样也是从物业地方租的店面房,房子产权性质一样。现在我们找对面店面理论,让他们把他们卫生间做防水或者不允许在里面洗澡,他们不理睬,说是他们租进来没有动过房屋结构,如果渗水的话,是房子本身的问题,和他们租客无关,让我们找物业去。但是物业方面说当时和我们签订的租房合同上面写了,租房后一切维修费用由我们自己承担。

希望律师帮帮忙,给我指条明路,这个问题何解?

天气越来越热,隔壁店面住着10多个人,天天洗澡,渗水问题只会越来越严重。地面墙面严重渗水,我们根本没办法营业。

合同纠纷 2019-01-08 15:0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如何收取小区物业费,  在物业服务收费的收取方式上,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可以约定物业服务费用,并采取包干制或者酬金制的形式。  
    (一)包干制  包干制是指由业主向物业服务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服务企业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实行物业服务收费包干制,物业服务企业往往采取降低服务支出费用的方式,从而暗中提高企业的利润。表现在具体收费中,就是降低服务质量,减少服务人员,扩大收费项目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者乱收费。这种收费形式正是我国目前物业管理收费普遍采取的形式,也是引起物业服务费纠纷的原因之一。  
    (二)酬金制  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服务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其中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属于代管性质,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企业酬金之外的部分完全转入公共维修基金,由业主监督使用。  实行酬金制付给物业服务企业的酬金相对会比包干制的费用较高,但这是一个相对公平、透明的方法,为业主提供的服务,基本能够做到质价相符,并且不断变动的酬金比例可以激发物业服务企业的工作积极性,促使其不断的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有利于整个住宅小区服务质量的提高,也有利于物业服务企业自身的发展。
  • 房屋买卖合同的主体(主要标的物)是房子,而不是房子的装修情况。 精装修房屋买卖只是双赢的营销手段之一。 房屋买卖合同中并未标明精装修各种材料的来源、价格、环保程度等详细约定内容。
    合同约定越详细,以后无论发生何种质量或其他问题,有合同为依据,索赔相对容易。另外,购买精装房,选择信誉好、实力强的房开企业也很关键,因为开发商的实力决定了它的履约能力。
    否则,合同签得再仔细,开发商无力履约,购房者的权益仍然很难保障。
  • 目前,物业管理的收费模式一般可以分为三种类型:
    第一类是属于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物业管理收费标准。这种标准由价格主管部门与物业管理行业主管部门在调查核实各物业管理企业的费用基础上,取得物业管理的社会平均费用。
    第二类是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物业管理小区,由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通过组织招标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参照政府有关部门发布的物业管理收费指导标准,通过物业管理合同确定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及物业管理的服务质量标准,不再属于政府定价的范畴,且需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报当地物价部门备案;
    第三类是规定房地产开发商在出售房屋楼宇时,必须在房地产买卖合同中确定具体的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收费标准、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
  • 属已购自管公房的按下列程序办理:  
    1.业主向业主委员会或房屋所在地居委会(以下统称居委会)提出房屋维修申请;  
    2.经居委会核实属房屋维修范围的,提出房屋维修预算明细、房屋维修费用分担的相关业主名单后,征询业主意见并据此填写《已购自管公房维修基金使用申请表》(网上下载及复制件均可使用)送交原售房单位;  
    3.原售房单位收到申请表后,到维修基金交存银行打印银行存款对账单并填写《已购自管公房维修基金使用审批表》、《已购自管公房维修基金支取明细表》后,持相关资料到市住房保障中心办理提取维修基金的审核手续;  
    4.经批准后,原售房单位持批件及相关资料到交存银行按照居委会意见办理转账,直接转入居委会指定账户,由居委会将维修基金用于房屋的实际维修。  属已购直管公房的按下列程序办理:  
    1.拟修房屋申请人向房屋所在地业主委员会或居委会(以下简称居委会)提出申请,居委会收到申请后,向区房产管理部门查询拟修房屋维修基金存储情况;  
    2.区房产管理部门将维修基金查询情况反馈给居委会,居委会征询相关业主意见并提出同意使用维修基金的书面意见;  
    3.由居委会负责委托房屋维修企业,提出房屋维修预算;  
    4.居委会持房屋维修预算书、业主明细表及同意使用维修基金的书面意见,提交区房产管理部门审查。区房产管理部门审查后,由居委会选聘维修企业、签订维修合同并组织实施;  
    5.居委会到区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维修基金支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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