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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好,是这样的。本人在一家公司上班,因为发现公司的工作性质和我当初进去时候的印象有出入,后来选择了辞职。期间请了几天假,大概实际工作了8天左右。当我向该公司索要工资时,该公司声称因为我培训期间表现不好,培训期间不合格,没有给公司创造利益,且称我带来的是负效益。所以只给了所谓的培训津贴(20元每天,合计160)。但是在面试阶段,该公司只和我说了月基本工资是3000,根本没有所谓的培训期间不合格不给基本工资这一说法,而且合同什么的我也没有见到。这种情况,我还能追回我的8天的基本工资吗。

劳动纠纷 2022-09-22 05:4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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