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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单位原劳动合同还有一年半时间,单位把临时工实行外包,即与原单位终止合同,与新单位重新签约。如不愿去新单位,请问与原单位终止合同,能不能得到经济补偿。

劳动纠纷 2022-09-23 18:3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故该公司在劳动合同期满时,不与张某续签劳动合同,应当向张某支付经济补偿
  • 临时工被解除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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